消防维保工作服务主要有以下几项:
1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
2、消防联动系统
3、自动喷水灭火系统;
4、消火栓系统;
5、气体灭火系统;
6、防火卷帘门;
7、防排烟系统;
8、消防中控室;
9、消防泵;
做好消防维保 消防安全工作至关重要,势必要多多重视起来。
锅炉房、变压器室布置规定:
1、燃油和燃气锅炉房、变压器室应设置在首层或地下一层靠外墙部位,但常(负)压燃油、燃气锅炉可设置在地下二层,当常(负)压燃气锅炉距安全出口的距离大于6m时,可设置在屋顶上。燃油锅炉应采用丙类液体作燃料,采用相对密度(与空气密度的比值)大于或等于0.75的可燃气体为燃料的锅炉,不得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建筑(室)内。
2、锅炉房、变压器室的门均应直通室外或直通安全出口;外墙开口部位的上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m的不燃烧体防火挑檐或高度不小于1.2m的窗槛墙。
3、锅炉房、变压器室与其他部位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.00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1.50h的不燃烧体楼板隔开。在隔墙和楼板上不应开设洞口,当必须在隔墙上开设门窗时,应设置甲级防火门窗。
4、当锅炉房内设置储油间时,其总储存量不应大于1立方米,且储油间应采用防火墙与锅炉间隔开的方式,当必须在防火墙上开门时,应设置甲级防火门。
5、变压器室之间、变压器室与配电室之间,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.00h的不燃烧体墙隔开。
6、油浸电力变压器、多油开关室、高压电容器室,应设置防止油品流散的设施。油浸电力变压器下面应设置储存变压器全部油量的事故储油设施。
7、锅炉的容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。油浸电力变压器的总容量不应大于1260kv.A,单台容量不应大于630kv.A。
8、应设置火灾报警装置。
9、应设置与锅炉、油浸变压器容量和建筑规模相适应的灭火设施。
10、燃气锅炉房应设置防爆泄压设施,燃气、燃油锅炉房应设置独立的通风系统,并应符合有关规定。
各大医院都具有规模大、楼层高、布局复杂、人员多而且流动频繁等特点,更是人员密集之地。一旦发生火灾,疏散难、扑救难,损失严重,后果不堪设想。所以消防设施、设备的管理、维护保养,并使其充分发挥作用,是消防安全管理的基础。
我国城市的各类建筑均已安装了消防系统,但系统运行后的维修保养工作往往得不到足够的重视,目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大部分火灾,都是由于没有消防设施,或消防设施平时维护保养不好,在关键时刻不能正常投入使用而造成的,例如:江苏无锡高层住宅火灾案,而这些都是可以完全避免的,只要平时能对消防系统进行必要的维护和保养,就可以避免损失或将损失降至Zui低。